双城记 | 川渝又一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亮相
9月13日,重庆江津法院与四川合江法院共建的长江上游珍稀动植物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试验点)在四川合江县福宝镇大亨村揭牌。江津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红专、合江法院副院长姚玉林参加揭牌仪式。
(共同为基地揭牌)
活动开始前,合江法院在福宝镇大亨村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进行了巡回审理。随后,江津法院陈红专专委和合江法院姚玉林副院长共同为长江上游珍稀动植物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试验点)揭牌。
当天,两院干警还在该基地开展了补种复绿生态修复活动,共种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桢楠50余棵。
(开展补种复绿)
福宝国家森林公园
该生态保护基地位于四川省合江县的福宝国家森林公园内,与坐落在重庆市江津区的大圆洞国家森林公园山水相连,两地有相似的动植物资源。
据了解,该公园面积为1.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高达95%,植被以常绿阔叶林、沟谷灌丛等类型为主。公园内野生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有红豆杉、桫椤、林麝、猕猴、黑熊等国家级保护野生动植物40余种,为两地法院深入开展珍稀动植物司法保护提供了优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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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重庆五中法院、江津法院与四川泸州中院、合江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商定围绕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和珍稀动植物保护两方面,分别在江津和合江建立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和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发挥川渝结合处地理位置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加强长江上游川渝段生态环境保护。
其中,由江津法院主导建设的川渝首个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首个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已分别于今年4月、5月份在江津区石蟆镇揭牌。
其作为川渝司法协作的前沿阵地,多次开展跨区域巡回审判、重大疑难环资案件沟通会商、协同处理复杂跨区域环境问题等,有效发挥了“桥头堡”作用。
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徐代银,市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中伟,市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分别在调研中对江津法院积极探索创建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建立“首个基地”“首个法庭”等举措给予充分肯定。据统计,自位于石蟆镇的生态保护基地建成投用以来,已接待各类团体、个人上千人次。
下一步,两法院将依托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继续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深入开展跨区域环资案件交流、流域性生态环境修复、联合普法宣传等,及时引导吸纳川渝两地相关行政机关参与基地建设,合力推进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的有机衔接,持续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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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陈健
摄影:吴京烝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